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偷拍女友私密處 男判10月上訴被打槍

王男偷拍女友遭判10個月徒刑,但認為法官判得太重,上訴二審遭駁回。(記者王捷攝)

王男偷拍女友遭判10個月徒刑,但認為法官判得太重,上訴二審遭駁回。(記者王捷攝)

2018/11/09 23: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南部一所國立大學王姓研究生,多次在未經李姓女友同意下,偷拍女友趴在床上裸露私密處的影片與照片,還上傳到雲端。李女發現後,對王男提告妨害秘密,王男為求緩刑,主動找李女家人和解,卻讓女友遭到家人責備,在多方壓力下罹患憂鬱症,法官因此判處10個月徒刑,可以易科罰金,王男不服,上訴尋求和解,換緩刑機會,但遭二審法官駁回。

據了解,王男與李女在大學期間交往,王男考上研究所後,李女才發現王男偷拍她的穿著內衣褲趴在床上,或在床上裸露私密處的畫面,這些畫面有些是兩人在視訊時王男截圖的,有些則是在李女家或是在王男租屋處偷拍的,王男在一年期間偷拍了17次。

這些偷拍照片被王男上傳到雲端,意外被李女發現,對王男提告妨害秘密,王男不斷向李女尋求和解與道歉,但這些事情被李女家人知道,對李女相當不諒解,讓李女在感情、考試的壓力下罹患憂鬱症。

一審時法官得知王男有心想和解,將17項偷拍妨害秘密罪嫌合併判處10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王男認為判得太重,提出上訴,希望李女能接受他的和解金30萬元,換得緩刑,但二審法官認為,妨害秘密是3年以下徒刑,王男一共偷拍了17次,並沒有判得太重,駁回王男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