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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出前女友磚砸頭猛刺15刀斃命 惡男凶殘奪命判無期

警方去年2月破案時查獲王嫌作案凶刀及衣物、手套。(資料照)

警方去年2月破案時查獲王嫌作案凶刀及衣物、手套。(資料照)

2018/05/21 17:1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33歲男子王信仁因不滿才交往月餘的邱姓女友提分手,竟殘忍地將邱女毀容,並朝邱女胸部及腹部猛刺15刀,刺穿心臟、肺臟、小腸,甚至深達脊椎,刀刀要命,檢察官去年依殺人罪起訴並向法官求處重刑,屏東地院剛剛宣判,王男殺人手段凶殘,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王信仁去年初在臉書結識21歲邱女,交往月餘後邱女提出分手,王男心有不甘,在網路揚言要對她不利,邱女為此跑到高樹鄉乾媽家躲避王男,去年2月8日晚上,王男利用邱女喜歡在臉書交友的習慣,化名「張俊傑」的假帳號,藉口介紹社團朋友再一起去唱歌,誘邱女至高樹鄉廣興國小關福分校碰面。

王信仁右手戴手套,躲在學校穿堂,待邱女進入,便以童軍繩勒昏她,直到口吐白沫,再拿磚頭重擊邱女後頭部致變形,接著又持水果刀猛刺邱女胸、腹致死,現場血跡斑斑,王男行凶後故意拉下死者褲子,製造遭人性侵假象,企圖誤導檢警辦案方向,但終究難逃法網,王男凶殘殺人手段震驚社會,引發各界撻伐。

檢察官偵辦後,認為王男只因被害人提分手,便以殘忍的手段加以殺害,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王信仁(中)亂抓俊美男(右)的照片,化名「張俊傑」成立臉書假帳號,邀邱女(左)外出加以殺害。(取自臉書)

王信仁(中)亂抓俊美男(右)的照片,化名「張俊傑」成立臉書假帳號,邀邱女(左)外出加以殺害。(取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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