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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妹陪唱喝到泥醉 醒來驚見褲子位置不對勁...

小蘋泥醉後醒來,驚覺褲子的位子不一樣,才驚覺自己遭到性侵。(情境照)

小蘋泥醉後醒來,驚覺褲子的位子不一樣,才驚覺自己遭到性侵。(情境照)

2018/01/21 00:1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陳姓大學生與朋友找來辣妹小蘋(化名)歡唱,眾人飲酒後,轉往旅館續攤,喝到清晨才陸續離去,徒留泥醉的小蘋隻身在房,未料陳男折返性侵不省人事的小蘋,小蘋睡到中午醒來,驚見褲子位置不對勁,懷疑受辱而報警,警方聯繫上其中一名友人,陳男輾轉得知,搶先自首,法官認為符合減刑要件,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緩刑5年,可免關。

陳男為大三生,今年初與6名朋友到KTV歡唱,席間找來小蘋作陪,酒過三巡,眾人喝得醉醺醺,轉戰旅館續喝,小蘋喝到掛,失去意識趴在床上睡覺,其餘人則喝到早上8點才離開旅館。

陳男走到旅館樓下,找不到隨身鑰匙,加上酒醉頻吐,身體不適,又返回房間休息,進門見小蘋泥醉,怎麼也叫不醒,竟起色心,脫下她的長褲性侵,得逞後再替她把褲子穿回去,隨即離去。

小蘋睡到中午才醒來,驚覺衣衫不整,褲子位置怪怪的,懷疑泥醉時遭人性侵,立刻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認為陳男涉嫌重大,但當時不知他的身分,便電聯當時一起飲酒的其中一名友人來指認。

友人接到電話,未到警局說明,反先通知陳男,陳男研判事情大條,立刻電聯承辦員警,表明要自首,承認犯行,並與小蘋和解,分期付款賠償精神損失。

法官指出,自首可減刑,加上陳男犯後有悔意,又與小蘋和解,考量他無前科,給予緩刑自新,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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