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業者繳不出燃料費 抱怨「因為中客不來了」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繼ETC通行費、停車費欠繳案件大執法後,行政執行署本月3日起再對欠繳汽、機車燃料稅的車主們強制執行,查封房產、車輛等手段全祭出,其中一筆積欠上百萬的遊覽車業者,見執行官前來查封,忍不住大吐口水,抱怨不是惡意不繳費,而是近1年多中國遊客減少,導致公司營運嚴重受到打擊,才會付不出錢。
士林分署統計,轄區欠繳燃料費及罰鍰案件共有2萬0374人,總金額約6050萬餘元,首波執法行動就查封不動產74筆、車輛7部,其中5部車輛更是43人座大型遊覽車,目前預計將可追回321萬餘元。
其中內湖區一名經營遊覽車旅遊的負責人欠繳上百萬,在執行官查封車輛當下,聲稱因中客減少,整體旅遊市場不景氣,「真的不是惡意不繳稅費」,他也現場繳納15萬元,並就剩餘欠費辦理分期,承諾只要公司營運好轉,一定儘速繳清,並希望政府提出振興國內旅遊的政策,幫助遊覽車業者度過寒冬。
台北分署轄內則有1萬9126人積欠燃料費及罰鍰,總金額約4374萬8565元,全國欠繳前50名大戶中就有8人;其中曾姓義務人欠繳6萬5000餘元,他名下位於新北市的土地當場就被查封,不到1週就親至台北分署繳清。
另外,新店一間駕訓班欠費23萬排名18,旗下車輛遭辦理禁止異動,負責人擔心被查封,接獲執行官通知後也立刻繳清;某工程公司負責人欠下124萬元排名第一,見執行官抵達公司查封,也立刻開支票繳清。
執行署提醒,自用車及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徵收,營業汽車則於每年3、6、9、12月分四季徵收,如逾期未繳納,監理機關將會移送執行署辦理,民眾若收到各分署寄發繳款通知書,卻未於期限內繳清,存款、薪資等財產恐遭扣押,甚至連車輛、不動產都會被查封、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