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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富案追25萬不明金流 王端仁稱是保險金、母說樂透彩金

慶富案外案追查王端仁的25萬不明金流,他聲明是父親儲蓄保險金,並非不法所得,今晨獲無保請回。(記者黃良傑攝)

慶富案外案追查王端仁的25萬不明金流,他聲明是父親儲蓄保險金,並非不法所得,今晨獲無保請回。(記者黃良傑攝)

2017/11/24 14:09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檢調偵辦官員涉助慶富喬地案,發現前海洋局長王端仁母親帳戶內有一筆25萬元不明資金,傳喚證人王母,她稱是樂透彩金,後又改口女兒投資所得,該案7名被告今晨全數無保請回,檢調強調還在釐清該筆金流。

據了解,王端仁今晨複訊時,一度想不起該筆錢,說不出25萬元的來源,經辦案人員詢問王母,發現說法反覆,一會兒說投資所得,一會又說是彩金。

王端仁請回後發出聲明,指該筆款項來源是父親的儲蓄保險金,期滿領回後交給妹妹投資,後來支應他結婚相關費用,並存入母親的帳戶,他強調,持有該筆款項時,尚未就任海洋局局長,並非不法所得。

檢調尊重當事人的聲明,強調不管投資、彩金或儲蓄保險金,將會一一比對該筆金流,不排除再有第二波約談行動,以釐清相關事證與證詞。

王端仁聲明指出,該筆款項的來源是父親投資的人壽儲蓄保險金,20年期滿可領回60萬元,期滿後由父母交給王端仁的妹妹管理運用,妹妹提領30萬元給母親,其中5萬元做為家中裝潢預備金,其餘的25萬元,在2015年7月24日存入母親的帳戶。

王端仁指其餘金錢於2015年10月9日,支付他和妻子結婚所須費用,王表示,他於2015年8月11日就任海洋局長,該筆款項存在於就職之前,僅為一般家庭以有限的所得餘款,積沙成塔的人壽儲蓄保險,並在期滿領回,交由妹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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