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工作獎金大公開!小警員最常報的獎金是...
2017/10/09 23:17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警察工作內容繁重、具有危險性,因此警政署設立獎金鼓勵基層警員,各地警局再依財政狀況發放,據了解,台南市警局的工作獎金,最低是200元、最高3000元,而警察最常報的獎金是取締公共危險,例如一件酒駕可以申報400元獎金,有警員一個月就申報7、8件;市警局回應,這是因為基層警員取締落實。
一件酒駕可以報請2.5支嘉獎較沒爭議,但是比較少人知道的是,取締一件酒駕案可以申報400元獎金。警察局人事室指出,全是依據警政署立定、經過行政院核准的「警察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作業規定」,除了酒駕可以報請獎金外,外事類、刑事類與警務類都可以報請獎金。
今年台南市警局有43項申報獎金的案類,獎金最少的是200元,是「尋獲失竊機車」的形式類獎勵,最高的獎金為3000元,分別是刑事類「查獲青少年販售一級毒品」、警務類「立定規章」以及「法制室編制第14任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警察勤務常用法令彙編」
其中最奇怪的獎勵是「協助市警局購買車輛」也能申報獎勵,讓部分警員看了直呼,實在是賺到了,不知道一般公務員負責採購,是否也可以有獎金。
另外,基層警員最常報的就是取締酒駕獎金,不僅可以嘉獎賺飽、口袋也賺飽,有的警員一個月甚至可以報請7、8件,市警局指出,取締酒駕只是警察所有業務之一,不過酒駕取締多,代表警方有落實攔查,才會攔查到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