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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連性侵生女與繼女重判11年 法官痛批狼父如惡魔

狼父接連性侵生女、繼女,法官痛批如惡魔,重判11年。(情境照) 

狼父接連性侵生女、繼女,法官痛批如惡魔,重判11年。(情境照) 

2017/09/28 22:46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竟有如此喪盡天良的惡劣狼父!98年八八風災重創外祖父母高雄山區住處,8歲女童小芳、姊姊小如被迫搬到台南市新化區與父親阿南同住,阿南竟趁機於101年間性侵親生女兒小芳、再性侵中度智能障礙繼女小如。一審依兩項性侵罪名合併判這名狼父11年徒刑。

一審法官痛批,阿南原來是扮演天使角色的父母,如成為惡魔,等於是在孩子心靈劃上一刀永遠無法抹去的傷痕。

判決指出,小芳(現年16歲)的生母是阿南的同居女友,男子阿南是小芳的親生父親;小如是小芳同母異父的姊姊。

小芳與小如原本與外祖父母同住在高雄市山區,98年八八風災重創外祖父母住處,小芳與小如不得已搬到新化區與阿南父母的家同住,讓這名逆倫男有了亂倫機會。

判決指出,101年間某日,阿南明知小芳還不滿14歲、小如有中度智能障礙,在住處房間竟分別對不懂得男女性愛情事也不會反抗拒絕的小如發生性關係;另違反小芳意願,對小芳強制性侵得逞。台南地院法官以兩罪法辦阿南,阿南被控乘機性交小如,判刑4年6個月;又對不滿14歲的幼女小芳強制性侵,判刑9年,合併應服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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