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遭父性侵 8歲弟模仿獸行
馬來西亞傳出弟弟性侵姊姊的悲劇。(情境照,非本文當事人)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馬來西亞砂勞越州古晉市日前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一名現年11歲的女童,由於曾遭父親性侵,導致小3歲的弟弟留下記憶、有樣學樣,所幸女童在抵抗下沒讓弟弟得逞,只留下性侵未遂的瘀傷。
根據馬來西亞媒體《詩華資訊》報導,當事女童在2011年6歲時,曾遭到父親性侵,獸父案發後被捕入獄並與妻、子斷絕聯繫,女童與弟弟則在母親的申請下,住進一所慈善機構。
今年2月,小姊弟回家過年,但返回慈善機構後,女童卻被工作人員注意到悶悶不樂、行為反常,一問之下才讓她吐露在假期間遭弟弟試圖性侵。而男童在詢問下也坦言,他當時確在把玩生殖器後,試圖與姊姊發生性關係,因為曾經見父親這麼做,才模仿父親的行為。
由於當地法律規定,10歲以下幼童的行為,並不能構成犯罪,砂勞越州警方目前只能進一步釐清案情,並將2名小孩交給婦幼部門安置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