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山6死車禍》驗行車紀錄器 沒有司機稱前車後燈未開情事
國道岡山車禍案,檢今勘驗行車紀錄;發現大客車前的小自客,有亮後車燈,與吳姓司機供詞不符。(圖橋檢提供)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中山高岡山段車禍6死11傷案,20萬元交保的吳姓司機辯稱因閃車而發生車禍,橋檢勘驗行車紀錄器後,發現肇事大客車前確有一輛自小客車,但行車正常,並有亮後車燈,認為吳姓司機供證供詞不符,今天上午再度傳喚他到案說明,釐清疑點。
大客車前有自小客車 行車正常有亮後車燈
本月11日深夜,國道1號北上岡山段,發生阿羅哈客運車擦撞護欄,導致6死11傷重大車禍,吳姓司機應訊時指出,為閃避未開後車燈的前車,才發生車禍,並被檢方依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下令20萬元交保。
據了解,檢方對吳嫌持保留態度,為釐清案發當時真相,不排除今天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肇事大客車前確有自小客車,但行車速度和路線正常,也沒有超車,並有亮後車燈,認為吳姓司機供證供詞不符,今天上午,承辦檢察官再度傳喚吳姓司機,針對勘驗行車紀錄器內容詢問吳釐清案情,並追查他有無超速、超車等違規駕駛的情形。(11:55更新)
相關影音
檢勘驗行車紀錄器後,發現肇事大客車前確有一輛自小客車,但行車正常,並有亮後車燈。(資料照,記者洪臣宏攝)
橋檢發言人徐弘儒說明岡山車禍案。(記者鮑建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