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2年內沒完成同婚修法 可直接辦結婚登記
2017/05/24 16:31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下午公布大法官釋字748號同婚釋憲案結果,呂太郎指出,大法官規定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修法,以促成同婚,如2年內沒完成修法,就可依民法親屬編的婚姻相關規定,直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有媒體問到其他國家可否來台灣辦理同性結婚,呂太郎未正面回答,僅表示,需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法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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