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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S代言塑身內衣 維娜斯負責人涉違商標法遭訴

藝人小S代言的塑身衣品牌「維娜斯」涉違反商標法,負責人葉怡伶被起訴。(圖擷自官網)

藝人小S代言的塑身衣品牌「維娜斯」涉違反商標法,負責人葉怡伶被起訴。(圖擷自官網)

2017/04/05 20:2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內兩家知名塑身內衣品牌「維娜斯」、「瑪麗蓮」,近年來爆發商標法糾紛,藝人小S曾代言的維娜斯,被隋棠曾代言的瑪麗蓮檢舉,涉以瑪麗蓮註冊商標製刊關鍵字廣告,公平會先前去年已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裁罰維娜斯5萬元;台北地檢署認為維娜斯涉違反商標法,今天將維娜斯負責人葉怡伶起訴。

公平會去年6月審議通過,維娜斯在Google搜尋網站,使用競爭對手瑪麗蓮的品牌名稱製刊關鍵字字串,以「維娜斯瑪麗蓮、讓老公更愛妳」、「助妳完美瑪麗蓮」等爭議文字,附加在維娜斯官網連結,公平會認為維娜斯涉違反公平交易法,處以5萬元罰緩。

公平會先前調查,104年8月7日至11日,維娜斯所製的關鍵字字串,藉由與競爭對手瑪麗蓮品牌並列方式,增加消費者瀏覽維娜斯網站的機會,使瑪麗蓮蒙受潛在消費者的流失;此案經移送北檢調查後,檢方認為維娜斯涉違反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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