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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加油站被起訴 男不思悔改竊車還偷超商

陳男向警方表示該計程車是他行竊棄置。(記者吳昇儒翻攝)

陳男向警方表示該計程車是他行竊棄置。(記者吳昇儒翻攝)

2016/12/19 11:16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25歲男子陳偉志今年3月到基隆某加油站搶走1萬5千元現金,上周被起訴,卻不思悔改,連續犯下2起偷竊計程車案件,更於本月10日到超商佯裝換錢,偷走2千多元現鈔。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犯案的就是陳男,便到他家查訪。陳男承認犯行,另也查出陳男涉犯兩起計程車竊盜案,警訊後依竊盜罪將犯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陳男案發時跑到安樂路上的超商,向店員表示要換3千元零錢,該名店員點鈔點到2千餘元時,陳男又向店員說要買一整箱的飲料,叫他先去幫忙搬出來。

店員不疑有他,轉身進入倉庫,卻忘記將清點好的現鈔先放進收銀台內,陳男見狀伸手把錢抓走,拔腿狂奔離去;店員發現追出店門,但已不見陳男蹤影,只好報警處理。

巡佐林金龍、警員劉統源、吳宗諭發現犯嫌的身形與先前搶加油站的陳男相似,便到陳男家中查訪,碰巧陳男也在家中。

警方詢問陳男是否涉及超商竊案時,犯嫌坦言不諱,調查過程中,眼尖的劉員又發現屋內有多張計程車牌,仔細追查得知都是失竊車輛。追問陳男,才揪出他另涉兩起計程車竊案,贓車分別被他棄置在新竹、台南。

陳男向警方表示,自己都向運將說要長途包車,拐騙司機下車後,直接將車開走,並搜刮車上現鈔、手機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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