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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學老師4度篡改學生成績 吃上偽造文書罪

彰化某國立高中一名化學老師,遭爆4度竄改學生成績拉高平均,被判緩刑一年,並需交付緩起訴處分金3萬元。(情境照)

彰化某國立高中一名化學老師,遭爆4度竄改學生成績拉高平均,被判緩刑一年,並需交付緩起訴處分金3萬元。(情境照)

2016/12/08 21:1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彰化某間國立高中46歲陳姓化學老師,遭爆登錄學生成績時,3度篡改分數,想藉此拉高成績水平,學校獲悉進行行政調查後,陳老師仍4度下手變造學生手寫答案,後被他人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最後檢察官以學校方面已做行政處分,且陳老師悔過態度良好為由,今以緩起訴處分並開罰3萬元。

綜合媒體報導,陳姓化學老師因學生考試成績不理想,去年9月竄改共三班113名學生成績拉抬4到5.8分;10月時又再竄改兩次共221名學生,最高分數居然多加了17分之多,陳老師雖求好心切,但卻用了不當手段提升整體平均,所竄改的成績將影響學生繁星計畫資格,校方目前已經還原成績,並對陳老師記大過一支,依偽造文書罪送辦。

據悉,該位陳老師已在此高中任教6年,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出,因陳老師犯後態度良好,深表懊悔,學校方面也已經對他祭出懲處,因此判緩起訴一年,並繳納3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但因該老師仍繼續任職,教育部要求校方日後嚴格稽查,避免這種影響學生成績公平性的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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