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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發展抱睡關係跟騷起訴 女方撤告公訴不受理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2024/04/02 11:03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某大學林姓學生與一名女同學認識,前年12月發展為「抱睡關係」,後來女同學想結束此關係,但林生仍想繼續,甚至交往,持續跟蹤女同學、追求、要求女同學幫他按摩,被女同學提告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後來女方撤回告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公訴不受理。

林姓男大生與女同學因參加活動認識,發展為「抱睡關係(相約到對方家中相擁入眠關係)」,女同學後來想結束這種關係,但林生經常在通識課後攔住女同學想對話,也尾隨到停車場,女同學後來為避免被林生騷擾,下課後立即離開教室並離校,甚至多次懼怕不敢上課。

女同學指控,去年3月中旬2人凌晨2點在路旁講話,未經她同意,林生卻環抱她,她掙脫趕緊騎車離開,林生又從後面騎車跟蹤,甚至加速到前方煞車阻攔,她繞路行駛,林生仍緊追在後,她怕被撞,只能配合停車,在附近的便利超商聽林生說話到凌晨3點多才能離開。

女同學指控,林生多次要求她要陪聊天,或是連續撥電話要求見面、深夜傳訊要求見面,甚至到住處要求每月要和他見面一次,還要求要幫他全身按摩,女同學不想要肢體接觸多次拒絕,林生仍一再要求要她幫忙按摩。

去年6月,林生要求與女同學下個學期要和他選同樣的課,每月見面聊天,雖然女同學表明跟他見面會心理恐懼,林生仍依然要求,女同學不堪其擾而提告。

嘉義地檢署檢方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對林生提起公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因該罪為告訴乃論,女同學已撤回告訴,諭知此案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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