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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麻吉」不麻吉 害他吃上竊盜官司

邱男向綽號「雄麻吉」網友借機車,卻因此吃上竊盜官司。(記者許國楨翻攝)

邱男向綽號「雄麻吉」網友借機車,卻因此吃上竊盜官司。(記者許國楨翻攝)

2016/10/26 13:2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邱姓男子經由交友軟體認識綽號「雄麻吉」的張姓友人,日前因工作需要透過網路通訊軟體向對方商借機車,並自行找鎖匠打造鑰匙騎走代步,只是這部機車竟是張男向他人借騎未還的侵占物,讓邱男被警方攔查時吃上竊盜官司,氣的他直怨嘆:「雄麻吉」真的不是麻吉。

台中市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所長陳漢鑑與警員賴志強,本月21日上午在旱溪東路、軍榮街口攔查到騎車行經的21歲邱男,經由電腦查詢發現機車被通報為協尋中狀態,經通知黃姓車主認領時,黃男表示,該車被21歲的張姓妻舅借騎未還,上月底才向警方提出侵占告訴,並不認識邱男。

邱男則供稱,日前經由交友軟體認識綽號「雄麻吉」的友人,本月7日因自己的機車故障又因工作需要,透過網路通訊軟體向對方商借機車,當日交借車輛時對方表示人在台東不方便過來交車,告知停放車輛地點及車號,要邱男自己想辦法騎走機車,若要還車則將該車停放原先借車地點即可。

由於當時急需用車未想太多也未詳問機車來源,才會自行找鎖匠打造鑰匙騎走代步﹔警方詢問邱男「雄麻吉」的真實姓名、年籍時,這才得知「雄麻吉」正是車主張姓妻舅所使用的交友軟體暱稱,只是而邱男無法聯繫「雄麻吉」到案說明,訊後全案仍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民眾商借車輛應先查看行車執照、來源證明無誤,確認車主及來源沒問題,否則遇警盤查或發生意外事故,會增加無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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