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姦搜到沾液衛生紙、保險套 只驗到女方DNA不起訴
2016/10/07 13:2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捉姦沒在床,搜獲沾液衛生棉和保險套,又未驗出對方DNA,楊姓女子指控丈夫、小三涉嫌妨害家庭,案情急轉直下,雄檢今偵結不起訴2人。
檢警調查,陳男與謝女疑有暖昧,令正宮楊女起疑,去年8月間,楊女的友人發現陳男開車進入小港區汽車旅館,楊女接獲通知會同警方「抓猴」,當時陳男、謝女坐上車準備離開,警方進屋採證,採集疑似沾液、體毛的保險套、衛生紙、衛生棉。
楊女指控這對男女涉嫌通姦罪,陳男和謝女均否認,謝女不否認喜歡陳男,但堅稱當天一同出遊,只是到汽旅短暫休息,並沒有發生性行為;陳男也說只是進去休息,剛上車準備離去,妻子楊女就出現,還通知警察到場蒐證。
警方鑑識床單未發現可疑斑跡,衛生紙的斑跡,未驗出精子細胞和DNA,只驗出謝女的DNA,至於關鍵證物保險套,因套上有油脂驗不出指紋和DNA。
另楊女拿出謝女告白的錄音,內容坦承很愛她老公並道歉,還說:「我一定是愛陳OO,才會跟他出去」,檢方認為無法依據這段告白,就認定2人發生性行為,故不起訴陳男、謝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