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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偷錄「分手砲」恐嚇少女被判刑 竟反控誣告

小雯到林男住處履約「分手砲」協議,竟被林男偷錄下2人性愛過程。(情境照)

小雯到林男住處履約「分手砲」協議,竟被林男偷錄下2人性愛過程。(情境照)

2016/07/28 13:0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40歲林姓男子假借胞弟身分,透過網路遊戲與小21歲的女子小雯(化名)交往,雙方熱戀時,小雯主動傳送6張裸露胸部與下體的清涼照給林男,事後小雯發現林男竟是大叔,有意分手,雙方談妥3次「分手砲」結束關係,不料林男卻錄下2人性愛影片,以此要脅小雯再次性交,日前台北地院依恐嚇罪判林男3月,但林男卻反控小雯誣告,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毫無道理,今將小雯不起訴。

去年5月,林男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小雯,2人發展成男女朋友,期間小雯曾主動傳自己裸露胸部、下體的照片給對方,後來兩人相約見面,小雯才驚覺對方竟是40歲的大叔,有意分手,但又怕之前傳給林男的照片雖未露臉,但照片中的室內擺設仍讓她有被認出的風險,於是與林男談妥3次性關係「平和」分手。

孰料,去年6月1日,小雯到林男住處履約「分手砲」協議,竟被林男偷錄下2人性愛過程,一週後,小雯收到林男傳來的LINE,威脅要繼續發生性關係,否則就將性愛影片還有小雯裸露胸部、下體的照片公布,小雯不甘林男不但沒遵守諾言,還威脅她,決定提告,北院依恐嚇罪判林男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事後,林男反控小雯誣告,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男已因恐嚇罪被起訴、判刑,罪證明確,小雯並無誣告犯意,林男指控毫無道理,將小雯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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