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欠稅聲請管收 法院擇日再審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資料照)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資料照)

2016/06/28 00:07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洪素珠辱罵老榮民一事引起公憤,她所屬的台灣民政府也跟著被起底,日前有媒體報導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積欠約2.1億元稅款,據本報獨家掌握,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昨(27日)請林前往接受訊問,林雖辯稱財產非他所有,但分署查出他曾砸大錢買下美國房地產及在中國辦學,認定他是故意欠稅,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昨日下午北院已臨時開庭審理本案。

據悉,現年66歲的林志昇,是靠不動產與補教事業發跡,80年代曾西進到中國上海、四川辦學,91年回台擔任環球電視台總經理,94年間還一度當選任務型國大代表,現擔任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是台灣民政府核心人物之一。

據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調查,林志昇從70年代起陸續積欠5筆綜合所得稅稅款,合計欠稅約2.1億元,由於他曾在79年間向國稅局申請複查,行政執行署認為他顯然知道自己欠稅,但他不僅未全額補繳,還在得知欠稅後,陸續將自己存在台灣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及永豐銀行等4個帳戶中,約4954萬元的存款挪出。

台北分署並查出,林志昇曾砸270萬元購買外匯,還在美國購置房產,此外他還在著作中自述砸1.5億人民幣辦學,他在接受調查時雖改口稱只花2億元到3億元台幣,但因金額仍相當於所欠稅款,分署認為刻意欠稅情節重大,遂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但法官認為案情待釐清,諭知兩造盡速提出相關證據,擇日再行審理。

對於欠稅一事,林志昇昨出庭時表示,美國房產是替友人購買,辦學經費則是多名友人共同集資,並非他單獨出資,他是回台後才知道自己欠稅,多年來都配合調查,也已提供所有資產資料給相關單位。

林志昇強調,自己到中國辦學10年,直到91年才偷渡回台,顯然晚於提用存款的時間點,對此事真的毫不知情,「帳戶不是我的,錢也不是我的,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有這件事」,反盼法官能替他查明被誰盜用名義開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