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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性騷擾?男子捷運站聞髮香遭提告

男子捷運站聞髮香被控性騷擾。(情境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男子捷運站聞髮香被控性騷擾。(情境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2016/04/13 12:3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30歲的徐男,去年12月晚間11時許搭乘捷運時,在江子翠捷運站出站搭乘手扶梯之際,因覺得前方20多歲的女子長髮飄逸,忍不住將頭伸向前,嗅聞女子的髮香,女子嚇得連忙報警,提告徐男涉性騷擾,但因女子事後撤告,新北地檢署今予徐男不起訴處分。

庭訊時,徐男坦承犯行,表示就是「忍不住想聞」,因為聞了讓他覺得很舒服,但由於徐男行為不符性騷擾構成要件,女子今年1月撤回告訴,檢方因此對徐男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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