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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愕!風災執勤被撞死 提報因公殉職被駁回

為警消爭因公殉職遭駁回,屏東縣長潘孟安(左)呼籲消防署重審。(記者羅欣貞攝)

為警消爭因公殉職遭駁回,屏東縣長潘孟安(左)呼籲消防署重審。(記者羅欣貞攝)

2015/09/01 10:46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縣滿州消防分隊小隊長陳信宏在蘇迪勒颱風期間執勤不幸喪生,屏東縣政府向中央提報因公殉職從優撫卹,卻遭內政部消防署駁回,屏東縣長潘孟安今天公開表示遺憾,呼籲中央重新審議,以慰陳信宏在天之靈及照顧安撫家屬心情。

屏縣消防局長許美雪轉述,陳信宏的家屬獲知結果後,感到失望,也感到錯愕。

屏縣府指出,陳信宏是於蘇迪勒颱風期間,與另一名隊員江天佑在執行處理完牡丹高士村住宅火警後,返隊途中發現有路樹倒塌橫躺路中,陳信宏等人下車清除,結果二人遭自小客車追撞,造成陳信宏死亡,江天佑現仍住院治療中。

屏東縣政府向消防署提報陳信宏因公殉職爭取從優撫卹,內政部消防署日前開會審議,雖初步同意縣府所請,讓陳信宏入祀忠烈祠,但認為依公務人員撫卹法等相關規定,冒險犯難須符合三項要件,包括必須遭遇危難事故,執行搶救任務;明知該災難現場存有死亡之高度可能性;必須奮不顧身,於災難現場執行搶救任務而殉職等,陳信宏雖盡忠職守勇於任事,但客觀上尚無面對高度危險仍奮勇接受挑戰之情形,與冒險犯難因公殉職要件仍有段距離。

潘孟安沈痛表示,身為縣長,他比誰都不願意天災發生,更不願救災的同仁因此犧牲,陳信宏小隊長在颱風肆虐屏東期間,為了用路人的安全,不顧危險主動搬移路樹,卻不幸遭酒駕駕駛撞上,這不是縣府失去一位優秀同仁,更是國家的損失,「所謂英勇救人,不只是衝火場、攀懸崖,而是奉獻,奉獻所學、奉獻社會、奉獻國家」,「如果這不是因公殉職,那什麼才是因公殉職?」

屏縣消防局指出,發生事故路段紅綠燈號誌少,容易造成用路人高速行駛,而颱風來襲期間天候不佳,深夜視線又不明,執行移除倒塌路樹危險性相當高,陳信宏憂心影響民眾行車安全,仍執行搶救任務,不幸犧牲生命的英勇救災行為,應已符合公務人員撫卹法所稱之「冒險犯難」精神,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所定執行勤務殉職要件。

潘孟安呼籲中央重新審議,將陳信宏列入因公殉職撫卹對象,不要讓遺憾造成二次傷害,縣府今天就會再發文給消防署繼續爭取。

為警消爭因公殉職遭駁回,屏縣消防局長許美雪(右)轉述家屬很失望。(記者羅欣貞攝)

為警消爭因公殉職遭駁回,屏縣消防局長許美雪(右)轉述家屬很失望。(記者羅欣貞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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