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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被吹被幹訊息 大學生罰6萬元

2015/07/01 17:10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賴姓大學生在網路聊天室上散播訊息「幫國高中吹」,由於內容涉及引誘、暗示促使人為性交易的訊息,犯下刊登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罪,因此被判有期徒刑2個月,可以易科罰金6萬元。

今年2月賴姓大學生在「UT網際空間網站男同志聊天室」的留言版刊登主題為「幫國高中吹」,內文為「安安有國高中生想被吹或是幹人或被幹的我174/85有點胖胖@@有興趣的可以留一下LINE。」及另一篇留言,「有宜蘭的國高中生想被吹嗎?我可以付一點錢喔~~。」兩篇留言。

判決書表示,兩篇內容除了涉及引誘性交易的訊息,還說明可以用金錢為代價進行性交易。網路上的留言閱覽人沒有限定18歲以下不得觀看,因此可能讓未滿18歲的青少年或兒童看到,進而引誘完成性交易。

判決指出,賴姓大學生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散播引誘、暗示促使人為性交易的訊息,判有期徒刑2個月,可以易科罰金6萬元。但法官認為賴姓大學生只是一時欠缺考慮而觸法,而且犯後深知後悔,因此緩刑兩年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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