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李宗瑞」被控性侵未遂 高院逆轉無罪
2015/07/01 10:31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曾上電視徵友節目的29歲「土耳其李宗瑞」王凱傑,被控以「餵兔子吃藥」為由,誘拐女大學生回家企圖性侵,因對方放聲大哭而停止,女大生胸部還留下王男唾液等證據,一審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王男判刑1年10月,高等法院上午判決逆轉,改判王無罪,仍可上訴。
據傳有「30公分大雕」的王男另被一名16歲女高中生指涉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因少女說詞反覆且不符常理,一、二審皆判王男無罪。
王男另被查扣29段內容火辣的自拍性愛影片,女主角包括台籍等多國籍面孔,至今僅兩女出面指認,但都非影中人,王男辯稱都得到對方同意才自拍,檢方另案偵辦中。
北檢起訴書指出,王男前年4月28日,以手機交友軟體「SKOUT」約一名女大生吃晚餐,再以須回家「餵兔子吃藥」為由,開BMW跑車載女方回王男租屋處,剛進門就從後熊抱女大生,強脫內衣褲意圖性侵,因她哭喊「不要」並激烈反抗,王才罷手讓她走,被害人隔天驗傷報案。
王男否認犯行,一審認定女大生乳頭採證到的唾液與王男DNA吻合,相關證詞前後一致,至於女高中生案情部分,她事後沒錢回家,還主動聯絡王求助,有違常情,且女高中生何時離開王租屋處,說法反覆,難以認定真的被性侵,不料今天高院皆認定兩案不成立。
高院認為,女大生先說被被壓制在客廳沙發性侵,後改說被押到房間性侵,對於內褲是否被褪下,女大生也不確定,合議庭認為就算當時情況危急,女大生應不致記錯細節,因此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