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310萬賣官 板橋清潔隊長被起訴
2015/05/22 20:4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清潔隊前隊長鍾茂松,涉嫌透過前清潔隊養護組組長曾文堅牽線,向8名男女收取5萬至50萬元不等賄款,讓他們順利進清潔隊,成為臨時人員或升任為正式員工,8年合計收賄310萬元,名下還有696萬元不明資金,新北地檢署今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鍾,曾因行賄於100年「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生效前,獲不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鍾茂松於江惠貞擔任板橋市長期間,具有清潔隊員臨時人員及升任為正式員工的人事管理審核權,曾文堅為使自己或親友能進入清潔隊,領取穩定月薪,先以5萬元向鍾男行賄,安排李姓女婿進入清潔隊當臨時人員,95年間再行賄30萬元,女婿變成養護組技工;96年間,曾文堅更安排兒子曾煥棨的丁姓女友,進入清潔隊當臨時人員。同年,他還替鄰居高男行賄50萬元,並從中收取10萬元「疏通費」,高順利成為隊員。此外,曾男因積欠板橋清潔隊吳姓組長款項,且吳的繼子想進入清潔隊,涉嫌以50萬行賄鍾男,讓謝成為保育組臨時人員。
90至98年間,鍾茂松就臨時雇員部分,未曾辦理公開甄選,臨時隊員升任正式人員,鍾也排序名冊讓江惠貞勾選,順利讓8名行賄者成為進入清潔隊當臨時人員,或花錢後成為正式隊員。多名證人偵查時指出,新北市改制前,板橋清潔隊沒有人脈關係或沒送錢,根本就進不去。
雖證人指證歷歷,但鍾茂松仍否認犯行,檢方痛批鍾傷害公務員清廉形象,且犯後態度不佳,依法起訴,除沒收不法犯罪所得310萬元,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