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高機砸死員工公司挨罰 負責人及廠長均判刑
2015/05/05 14:1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庚慶食品公司林姓員工吊掛堆高機時,因吊帶斷裂,林男被鬆脫的堆高機砸中從2樓掉落1樓傷重不治,屏東地院今天針對這起工安意外做出判決,該公司蔣姓負責人及吳姓廠長未提供安全設備並作好監督,事後卸責不見悔意,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各處1年半及1年2個月徒刑,並科罰該公司15萬元。
林姓員工101年9月8日自行在2樓操作起重機欲將1樓的堆高機吊至2樓作業,結果發生吊帶斷裂,堆高機鬆脫砸中林男,隨堆高機掉落1樓,導致林男頭部重創身亡,該公司事後僅賠償死者家屬29萬8000元,蔣姓公司負責人及負責監督的吳姓廠長分文未出,引起家屬不滿憤而提告。
蔣、吳2人則堅稱無過失,是林男自作主張違反公司禁令擅自吊掛堆高機才釀成不幸。
法官調查,吳姓廠長負有監督人員施工安全之責,蔣姓公司負責應提供符合標準的安全設備給員工使用,卻讓林男獨自執行複雜的綑綁、吊掛重達4噸以上的堆高機等作業,以致發生不幸職災。
法官認為,蔣、吳2人事後一味卸責,貶抑死者工作價值,犯後態度不佳,依全案情狀,應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論處,各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及1年2個月,庚慶公司則依違反勞安法,罰款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