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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雞不著蝕把米 陳女想靠將死之人賺錢未遂

2015/04/23 12:5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55歲陳婦發現王、陳兩人罹癌,遊說黃某「投資」後,100年間一口氣冒名為王、陳參加8份往生互助會,但繳18個月會費後兩人還很健康,約已繳納32萬餘元,黃發現王、陳並沒有同意,即使死亡也拿不到死亡證明書,拒絕再繳並告發陳婦,檢方依詐欺取財起訴陳婦。

起訴書指出,婦人陳麗娟是「中華家庭扶助協會」、「中華家庭老人協會」之會務人員,100年間因故取得王、陳兩人身分證,又發現兩人都罹癌,認為機不可失,遊說黃某出資當「投資標的」,參與坊間老人往生互助會,應有利可圖,陳女則以會務人員身分,馬上可賺到每人每份1000元車馬費。

黃某同意後,陳婦將王加入「中華家庭扶助協會」6個往生互助會,將陳加入「中華家庭老人協會」2個往生互助會,然後向黃收取他們的入會費(500至1000元)、年費(每人每年1000元)及每月互助費(每人2000至2200元)。

總計黃某按月繳納這些錢約18個月,繳納已超過32萬餘元,但是兩老還健建康康活著,且私下發現兩老並沒有同意參加這麼多的往生互助會,即使兩老死亡可能也拿不到死亡證明書,無法向協會領取互助金,決定放棄投資,並舉發陳婦。

陳婦到案否認詐欺犯行,辯稱也沒領到車馬費,是黃某主動要她提供人頭。

檢察官認為,被告未取得當事人同意,協會也不知情下,明知是沒有結果的投資,卻邀黃某投資,觸犯詐欺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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