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軍上尉當共諜 判10月確定
2015/03/26 13:1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海軍上尉錢經國退伍後,遭中國特務吸收,以免費招待出國旅遊利誘同袍,要求替中國發展組織,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認定錢某危害國家安全,但考量他自白犯行,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10月確定,共犯盧俊均二審判10月、緩刑3年,未上訴而確定。
本案源起94年從國防部參謀本部飛彈司令部退伍的上尉盧俊均到中國經商,在廈門被中國海軍所屬「第五辦公室」副主任「劉偉陽」吸收,98年間盧招待退役不久的錢經國到峇里島旅遊,錢同意當共諜,後來盧、錢吸收海軍大氣海洋局中校政戰處長張祉鑫夫婦到菲律賓宿霧旅遊。
張祉鑫同意加入共產黨,並設法找現役軍官協助中國發展組織,後來張遭檢舉經調查局監控後,發現錢、盧犯行,張去年已依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判刑15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