嬤想抱孫掰撿到嬰 意外爆出診所疑販賣人口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雲林縣一名婦人月前向警方供稱在工寮撿到女棄嬰,警方調閱監視器卻發現事有蹊蹺。該婦人在苗栗一家診所付清1萬餘元生產費用後,抱走由印尼外勞所產下的女嬰,再搭計程車把女嬰放在工寮,她以為只要6個月無人認領,女嬰即歸拾獲人所有。如今事件被揭穿,婦人恐吃上偽造文書官司,協助接生的醫師也面臨吊照處分。
《蘋果日報》報導,雲林縣崙背鄉64歲農婦謝金花1月7日傍晚向警方報案,稱在農田旁工寮發現一個白色浴巾包裹的熟睡嬰兒。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追查,發現一輛計程車案發前曾停在工寮附近,怪的是謝婦竟自己抱著嬰兒從車子走出。
警方通知51歲計程車司機黃永昌說明,才拆穿「棄嬰案」騙局,黃坦承受謝婦委託,開車到苗栗市龍生診所接女嬰。警方調查,獨居的謝婦育有2男1女,她希望早點抱孫,向曾擔任救護車司機的黃永昌提起收養念頭。今年1月7日,黃永昌接到苗栗市龍生診所鍾姓男子來電,指院內有女嬰可領養。他帶謝婦趕到醫院,結清1萬1000元醫藥費,接著製造棄嬰假象。謝婦向警方強調,女嬰生母當時也在診所,她以為無人出面認領棄嬰,自己就可報戶口領養。
67歲龍生診所院長鍾南勳表示,印尼外勞楊蒂(NUNUNG NURYANTI)1月5日下午求診時已快臨盆,當天深夜11時許幫她接生。鍾強調,診所雖無產科病房,但基於人道立場幫忙接生,當晚產下女嬰後,次日媽媽結帳抱著女嬰離開,否認媒介販嬰。
警方訊後已將謝婦、黃男依偽造文書罪嫌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律師陳世偉表示,謝婦幫忙付清1萬1000元的醫藥費,已涉嫌人口販賣的對價、收受關係,且明明法律有規定正確的領養條件,醫師還用這種方式解決醫療費用問題,作業上有嚴重瑕疵。
苗栗縣衛生局長羅財樟指出,若診所確有販嬰情事,將依違反《醫師法》等規定,移送衛生福利部醫師懲戒委員會,最重可廢止醫師證照或勒令診所停業。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說,販賣人口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50萬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