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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團提出跟騷防治法 可發警告令與保護令、最高判七年以上

暨南大學王珮玲副教授(左起)、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王如玄律師、現代婦女基今會何雨威督導,共同呼籲儘速過反跟騷法,照亮婦女安全路。(記者陳炳宏攝)

暨南大學王珮玲副教授(左起)、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王如玄律師、現代婦女基今會何雨威督導,共同呼籲儘速過反跟騷法,照亮婦女安全路。(記者陳炳宏攝)

2015/03/05 17:13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據調查國內超過半數年輕女性擔心遭遇跟蹤騷擾,主要是擔心對方傷害自己親友,生命安全恐遭威脅,婦團在今天三八婦女節特別提出「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對跟騷行為能夠加以制止和懲戒,長青國際法律事務所王如玄律師表示,草案花了一整年編訂才出爐,希望立法院可在本屆會期通過,避免令人強烈恐懼、高致命性的張彥文殺女友行為再度重演。

王如玄解釋說「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總共35條,除明訂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並對騷擾行為進行定義,此外,草案也創設警告命令制度,警察受理後72小時內要決定是否違法,除可處三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外,並可核發兩個月的警告命令,再違反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為避免被害人被持續跟蹤騷擾,可經由法院核發有效期間兩年的防治令,包括遠離特定場所,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如玄強調說,如果跟蹤騷擾已經危及生命危險,可加重處罰,致死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防治法除讓行為人受到法律制裁外,更重要是具備教育功能,讓社會可以清楚知道,除性侵害、家庭暴力、性騷擾外,跟蹤騷擾也是人身安全一環,不可侵犯。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表示,根據國內一千名15到24歲高中職到大專院校女生調查,結果曾聽說同學被跟蹤的比例達2成4,自己曾被跟蹤騷擾也高達1成2,甚至近1成還持續騷擾中,其中3成跟蹤騷擾者更是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而迫於無法可管,真正報警者不到1成。

林美薰說,調查也顯示兩成的受害年輕女學生遭遇科技跟騷(19.9%),對方會利用網路科技、衛星定位等方式騷擾或竊取被害者的資料,這和科技進步、年輕人使用較多的科技設備有關,超過三成被跟蹤女學生表示生活秩序亮紅燈,甚至感到害怕無助,沒有安全感。

林美薰表示,被跟蹤的型態以通訊騷擾為最多(77.3%),可能透過電話、簡訊、網路等加以騷擾,或是監看當事人的動態等;其次加害人也常直接跟監(42.6%)或教唆他人跟監(24.4%),以站崗、尾隨、或在某處監視等方式,讓被害者時刻都需提防受害,造成相當大的心理壓力。

王如玄表示,雖然目前家暴防治法或相關法令裡,已有保護令,但僅限制家庭成員、同居、親密關係等認識的人,對於調查中高達三成的陌生人根本無法可管。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說明被跟蹤騷擾者擔心的原因。(記者陳炳宏攝)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說明被跟蹤騷擾者擔心的原因。(記者陳炳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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