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溜班害死病患 判刑6月、賠185萬
台中劉姓看護負責24小時照顧林婦癌末病患,去年6月17日中午出門買便當,又繞去金融機構開戶,花1.5小時,回來卻發現林婦摔倒在廁所、頭部外傷,送醫後翌日宣告不治,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圖由汪志冰辦公室提供)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劉姓看護負責24小時照顧林婦癌末病患,去年6月17日中午出門買便當,又繞去金融機構開戶,花1.5小時,回來卻發現林婦摔倒在廁所、頭部外傷,送醫後翌日宣告不治,劉被依業務過失致死判6月,民事庭判她與德福公司要連帶賠償185萬元。
判決書指出,德福人力仲介公司看護劉淑珠,去年6月10日起被外派到太平區照顧林婦,6月17日中午外出買便當,又私下繞去辦理銀行開戶存款,花1個半鐘頭回來,行動不變的林婦,上廁所卻不慎摔倒,顱內出血送醫不治。檢方起訴業務過失致死罪,已判決6月定讞。
家屬又提起民事賠償,法官審酌雙方財力,認為林婦73、74歲且已癌末,最小女兒已滿40歲,劉婦中午買便當雖有延誤時間,但比例上不是很長,酌減慰撫金,總計賠償185萬元。
劉淑珠說:「顧24小時,總得讓我出去吃飯、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