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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婦搶小孩 街頭開罵又咬人

2014/11/10 14:1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9歲劉婦思子心切,意圖搶奪與前夫所生3歲女童,劉婦藉口小孩高燒須就醫,抱住女童不放,前夫伸手要抱回女童時,劉婦張口咬傷手掌,又怒罵前夫「神經病」,在醫院又偷偷抱走小孩,事後前夫聲請法院強制執行,約10天劉婦才送回小孩,被依強制、傷害、公然侮辱、略誘、恐嚇等5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劉婦與張男婚後育有一女,102年協議離婚,女童由張男監護及負擔,而今年2月13日劉婦探視女童後,約定時間到了拒不交還女童,張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劉婦才在4月18日交還女童。

不過劉婦對女童依依難捨,要分離時情緒還是很激動,雙方又約定20日至23日讓女童與劉婦同住,劉婦又要求19日龍井區公所廣場有劇團表演,希望帶小孩一起觀賞,張男也同意。

19日當天表演未開始,劉婦藉口小孩高燒要帶去醫院,張男認為是藉口,伸手要抱回小孩,劉婦竟咬住手掌、造成張某手掌撕裂傷,劉婦怕小孩被搶走在現場罵街,罵張某「神經病」、「幹他媽的,你這種男人真是爛」,最後警方出面協調,當晚帶小孩到醫院就醫,卻在安排女童X光檢查前,劉婦又偷偷把女童抱離醫院。

張再次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人員出面,4月28日劉婦才又把小孩送到托兒所。

女童還在劉婦手上之際,劉婦仍對張男懷恨在心,以電話恐嚇張某稱「你給我小心點、惹到我們出人命,看看大家的命有幾條」,讓張某心生畏懼。

檢察官整理被告劉婦所犯法條,包括強制罪、傷害、公然侮辱、略誘、恐嚇等5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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