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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揭獸行!惡狼16年前性侵2女 重判20年

高等法院上午重判涉16年前強盜性侵2女子等犯行的嫌犯吳啟志20年重刑。(記者楊國文攝)

高等法院上午重判涉16年前強盜性侵2女子等犯行的嫌犯吳啟志20年重刑。(記者楊國文攝)

2014/08/27 14:2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真是賊星該敗。現年48歲的惡狼吳啟志,87年闖入民宅性侵正在讀聖經的2名女子,其中1女月事來潮,他也不放過,直到100年間,吳某另涉竊盜案,警方透過DNA比對才揭發他16年前的獸行,高等法院痛斥他惡性重大,上午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他20年徒刑。仍可上訴。

吳啟志上午被提訊聆判,對高院判決結果、是否上訴,均無反應,神情嚴肅被還押。

全案可回溯到87年11月間,無業的吳啟志頭戴絲襪闖入汐止一處民宅,持刀挾持當時在屋裡研讀聖經的「小詩」、「小潔」(均為化名),喝令她們不得出聲,接著先痛毆2女,再用膠帶綑綁她們的手、眼及嘴巴後開始劫財劫色。

吳啟志先將小詩剝光衣服後性侵得逞,完事後再強迫她到廁所沖洗全身,以湮滅罪證;接著欲性侵小潔時,儘管她當時正值生理期,但吳仍脅迫她讓他肛交、口交,不久,小潔男友返家,吳男見狀趕緊逃逸;警方據報在小潔身上採集到吳男的DNA檢體。

97年3月,吳啟志頭戴絲襪、帶著水果刀侵入新北市樹林某一民宅行竊1萬餘元後,被屋主發現。吳男先摀住姚姓女屋主的嘴巴,又持刀劃傷劉姓男屋主,驚慌逃離現場。

100年7月間,吳啟志再度犯案,在萬華行竊貨車,警方3天後逮獲吳啟志,根據DNA資料,比對出吳就是犯下16年前強盜性侵汐止2女、97年間樹林竊案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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