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維持原裁定 黃景泰200萬元交保

基隆地院今天上午重新審理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聲押案,黃出庭應訊。(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林嘉東、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被控圖利等案,基隆地院第二度召開羈押庭。合議庭3位法官在訊後評議 3小時,仍維持原交保裁定,但審酌黃身分、經濟能力,提高交保金至2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
蒞庭主任檢察當庭提即時抗告,希望將黃與卷證送高院裁定,但法院仍決定以人、卷分離方式,讓黃辦理交保後,在收到檢方抗告聲請書後,以速件送高院。
基隆地院昨天清晨由審判長鄭景文、受命法官鄭富容、陪席法官施添寶合議庭做出裁定,諭知黃景泰交保。基隆地檢署不服基院裁定黃景泰120萬元交保,當庭提出抗告。
高院認為,檢廉在黃辦公室扣得500萬元現金的來源、去向,仍有調查必要,昨天深夜11時,撤銷黃的交保裁定,發回基院更裁。
基隆地院今天凌晨1時收到高院更裁理由書;上午8點分案後重組聲押庭後,上午11點召開第二次羈押庭,經3名法官評議後,維持原交保裁定,但提高交保金至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