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次協商團 預計下週赴中
〔記者陳鈺馥、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務部長羅瑩雪昨天在立法院表示,法部部下週將前往中國,與中方繼續就肯亞案與馬來西亞案台灣相關嫌疑犯問題進行協商。立委關心五月廿日前能否將嫌犯帶回台灣?羅瑩雪說,非常困難。
帶回台嫌 羅瑩雪︰520前非常困難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邀羅瑩雪就馬來西亞案及肯亞案進行專案報告,羅指出,已與中方達成四項共識,雙方同意共同合作偵辦、同意家屬探視,對於未來可能發生的跨境犯罪,也同意建立處理原則,並會持續推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羅瑩雪說,共同偵辦部分,因肯亞案所有台籍嫌疑人均已遣送到中國,建議可採取二○一一年菲律賓案模式,由我方檢察官赴中共同偵查蒐證,再研議台籍被告及相關卷證一併移回台灣偵查和審判。
羅指出,馬來西亞詐騙案的台籍和中國籍嫌犯,已分別遣送兩岸,由雙方檢察官各自偵辦己方嫌疑人,並交換證據資料,來完成偵查審判程序。為建立原則,就未來兩岸均有管轄權的犯罪,依其類型不同,建立不同處理模式,以利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能量的充分發揮。
對於四月卅日,在馬來西亞的卅二名台籍嫌犯被遣送至中國,羅瑩雪也說,中方轉述是為了有效辦案,當時已接獲中國公安部通報,這批嫌犯分別拘留在廣東省珠海市第一及第二看守所,拘留單位為珠海市公安局香洲、斗門和拱北口岸三個分局,並邀請台灣辦案人員共同偵查。
至於第二次赴中協商何時啟程?羅回答,對岸已經發給我方邀請函,預計下禮拜出發前往,上次協商僅先談基礎原則,我方有表達欲帶回相關證據,但中方表示詐騙案涉及中國廿幾個省份,幅員廣大恐有困難。
據統計,除肯亞案、馬來西亞詐騙案外,目前涉海外詐騙案遭他國拘留的台灣人,分別為埃及四十人、韓國六人、馬來西亞沙勞越七人。依外交部資料,台灣國人涉海外詐騙案粗估有一、兩千人,遍佈五大洲,共十多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