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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委︰印度不再承認台灣法院公證效力

    2012/04/09 06:00 記者邱燕玲、陳慧萍/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爆料指出,某位在印度有投資的台灣大企業家向她透露,過去台灣與印度之間的民間契約,在台灣簽訂即可,只要經過台灣法院的公證,印度就承認其法律效力,但半年前開始,這家企業卻必須飛到印度簽約才有法律效力,原因是印度政府認為「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因此不再承認台灣法院的公證效力。她批評這是台灣外交大倒退!

    管碧玲批評說,馬英九總統把過境印度孟買當成外交突破,但「你的國家剛在印度被降級,你去過境,又不發一語,豈非去背書、默認台灣不是一個國家?」

    對於立委的批評,外交部亞太司長田中光表示,我國去年底才剛獲印方同意在清奈增設代表處,這次馬總統出訪,印方也同意我方在孟買暫停、技術性加油,雙方關係可說是「穩健向前走」,並沒有關係倒退;至於立委所提個案,具體情形有待瞭解。

    管碧玲表示,本會期她曾就此議題質詢過經濟部長施顏祥、國安局長蔡得勝,兩人都說不知情,事後才私下詢問她相關細節。

    管碧玲指出,這位台灣企業家向她說明,過去因為印度政府承認台灣法院的公證效力,因此台灣與印度之間的民間契約在台灣簽訂即可;但半年前開始,這家企業發現,印度政府不再承認台灣法院的公證效力,他們必須親自飛到印度簽約、公證,才能得到印度的法律保障,主要原因就是印度方面認為,台灣不是一個國家。

    管碧玲認為,這次馬英九出訪過境印度孟買,一定經過中國的同意,因為馬政府的外交政策,完全符合中國「施恩」下的鳥籠外交,可笑的是,馬政府還把這當成外交成就;她批評,從台灣企業家的親身經歷來看,這不但不是外交成就,更是台灣外交的大倒退。

    對於管碧玲指馬英九出訪過境印度孟買,一定經過中國的同意,田中光則說,印度也是一個大國,做任何決定有其主權考量,應該不是這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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