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阿波羅投信資金 蔡正元被訴
最重可處5年徒刑
〔記者張文川、顏若瑾、彭顯鈞/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見圖,資料照)甫獲提名競選連任不久又被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四年前審理絕色影城案時,發現蔡正元涉嫌挪用阿波羅投信公司的二千五百萬元,挹注新成立的阿波羅投資公司,法官告發蔡正元涉嫌違反公司法,士林地檢署昨偵結,將蔡提起公訴,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蔡稱兩公司為關係企業 無挪用問題
對於檢方起訴他,蔡正元昨回應說,阿波羅投資與阿波羅投信是關係企業,他身為兩家公司的董事長,絕無挪用的問題,不解「小地方找我麻煩幹嘛?」此外,檢調要求他拿出民國九十年的帳冊,但事發都已十年,兩家公司也早就賣掉了,舉證確實有困難。
蔡正元前因中影案差點失去立委提名資格,直到上月十一日獲判無罪才峰迴路轉,重獲提名參選北市第四選區(內湖、南港區)立委。外界因此關注,如今又被起訴是否影響其提名參選資格,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蘇俊賓昨表示,一切依黨內規範辦理。
蔡正元此次因違反公司法遭起訴,並非國民黨黨章列舉的一審判有罪即停權、不得由黨提名的規範範圍,但是否會因有違社會公義或有損國民黨聲譽,而受到黨紀處分,進而影響其提名資格?黨內人士對此僅強調依黨內規範處理。
檢方昨天起訴指出,蔡正元九十年七月下旬辦理登記設立「阿波羅投資公司」籌備處,擔任負責人,涉嫌利用時任「阿波羅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總經理之便,從阿波羅投信調借現金二千五百萬元,匯入阿波羅投資公司,充作所有股東應繳納的股款,據以向北市建設局提交資本額查核報告,獲准設立登記後,再將二千五百萬元轉出。
同年十月,蔡正元單獨認購阿波羅投資公司的增資二千萬元,自費把錢匯入,等到通過變更驗資程序,再把二千萬元轉出,充作資金調度,使阿波羅投資公司資本再次受損。
偵查時,蔡正元坦承將驗資的二千五百萬元、增資的二千萬元轉出,至於轉出的股款,他供承:「有些借人家作資金調度,不然就是作投資,不會放在公司裡。」
士檢是以公司法第九條起訴蔡正元,這項法條九十年十一月修法實施,蔡正元是在同年七月、十月涉案,因此適用對他有利的舊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六萬元以下罰金;新法除了徒刑、拘役刑度相同,併科罰金則提高到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