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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馬行使緘默權 北檢批不良示範

北檢偵辦三中案,昨再度傳訊前總統馬英九,馬在庭訊後發表聲明,表示對檢察官的庭訊,一概行使緘默權。(記者廖振輝攝)

北檢偵辦三中案,昨再度傳訊前總統馬英九,馬在庭訊後發表聲明,表示對檢察官的庭訊,一概行使緘默權。(記者廖振輝攝)

2018/04/26 06:00

〔記者吳政峰、謝君臨、施曉光/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涉入三中賤賣案,昨以被告身分遭台北地檢署傳訊到庭,但馬行使緘默權,走出偵查庭後卻開口砲轟北檢,檢方昨發聲明,反批馬身為法律專業人士,卻不行使法律上正當訴訟防禦權,是「對國民做出不良示範」。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回應指出,行使緘默權是法律賦予被告的權利,檢察官昨天訊問前,也告知馬英九可以保持緘默,卻被北檢批評為不良示範,「對於北檢如此曲解法律,馬前總統也是深感遺憾。」

馬辦:北檢曲解法律 馬也感遺憾

北檢昨天表示,承辦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事前共預擬六十三個問題及準備廿六項證據,且為了避免馬過於辛勞,還與馬辦協調「分兩次」訊問,未料馬身為國家前元首、國民黨前主席及法律專業人士,地位崇隆,卻在庭訊時全程緘默,令人驚愕。

北檢並批評,馬英九不行使法律上正當訴訟防禦權,庭後還反過來以「從不畏戰」曲解檢察官發動毀滅人格戰爭,顯對國民做出不良示範。此外,北檢針對本案已十度發新聞稿澄清絕無洩漏案情,最高檢與高檢署也認為本案應由北檢偵辦,馬明知此事卻仍混淆事實、誤導民眾,也令人遺憾。

徐巧芯則回應說,北檢稱事先徵得馬英九「同意」,在本週分兩次進行訊問,也是「混淆事實、誤導民眾」,因為當北檢來電「通知」將分兩次訊問,請馬辦配合敲定時間,難道馬英九可以拒絕嗎?

對此,律師黃帝穎認為,馬英九的庭後聲明只有政治喊話,沒有法律價值,依「刑事訴訟法」及「審核移轉管轄案件應行注意事項」,要求移轉管轄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只是以政治操作來干預司法偵查,企圖在三中案卸責;如按馬的邏輯操作,以後只要媒體報導偵查案件,當事人都去告檢察長,然後就移轉管轄,「檢察署可以關門了!」

法界:馬以政治操作干預司法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朱俊銘也指出,行使緘默權雖是被告權利,但若未就事實說明,檢察官無從釐清案情,反而對被告不利,畢竟「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應注意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馬若認為自己禁得起檢驗,說清楚案情才是正途。

至於北檢分兩次傳喚馬,朱俊銘認為,檢方考量到證人時間、疲勞訊問、避免串證等因素後,確實可依職權分次訊問,只要時間合理,就不會有「惡整」當事人的疑慮,外界無須過度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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