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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洩密案開庭 檢辯攻防總統職權

馬涉洩密、教唆洩密案 兩造爭執點

馬涉洩密、教唆洩密案 兩造爭執點

2017/04/15 06:00

〔記者張文川、錢利忠、溫于德/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昨天首度開庭,檢、辯與告訴人柯建銘各自出招,馬辯護律師蔡茂松以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張介欽在二○一三年十月卅一日擔任北檢主任檢察官,偵辦起訴黃世銘時的附卷簽呈,引據最高法院判例指出,「已洩漏的秘密不另構成洩密罪」,認定馬未涉洩密,如今卻起訴馬,質疑檢方見解矛盾。

張介欽昨不回應。北檢對此則表示,馬英九當時並非黃世銘案的偵辦對象,如今馬卻持當年北檢偵辦黃世銘案之分案簽呈,作為無罪答辯之論據,罔顧馬當時身為總統,具刑事豁免權,北檢無法追訴及調查的事實,竟以此誤導民眾,北檢深表遺憾。

北檢表示,北檢於黃世銘案起訴後,陸續接獲相關人對馬提出涉及洩密等罪之告訴、告發及相關事證,經調查後認定事證明確,依法起訴事所當然。

馬英九將辯護防衛策略拉高至憲法層次,以「總統職權說」主打他是基於總統職權處理政治危機,不應知情還坐視不管;召來江、羅商議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政局穩定,並非為了鬥倒王金平的「陰謀論」,馬還引用王的證詞,來證明兩人理念相同,「理念差異說」純粹是檢方臆測;何況黃世銘已告訴他是行政不法,撇清自己不知道是機密。

檢方則是緊咬事實面,憲法明定總統職權,總統無權指揮檢察總長辦案,馬英九明知黃報告的是尚未偵結的秘密,還有公務員應保守秘密的監聽資料和個資,馬身為公務員,卻在知悉後對外洩漏,已然觸法,「不知為刑事不法之說」不符馬的學經歷與法學專長。

台北地檢署上月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14日下午首次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場外有民眾拉起「馬英九無罪」布條表達支持,員警則在一旁蒐證戒備。(記者劉信德攝)

台北地檢署上月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14日下午首次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場外有民眾拉起「馬英九無罪」布條表達支持,員警則在一旁蒐證戒備。(記者劉信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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