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不給補助社團 議員「一視同仁」喊刪里經費
2019/01/31 22:01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議會今天閉會,新北市政府今年度總預算案確定於年後再開臨時會繼續審查;市府今年將議員建議款中原可補助社團活動的經費,全改作補助設施、設備使用,議員認為市府補助公所辦理里鄰活動的經費應「一視同仁」或刪除,國民黨議員白珮茹認為,應由里長提計畫爭取,民政局設委員會審核通過再補助,而不是淪為選舉綁樁提供的免費、無償招待。最後因大會沒有共識,延後至下次臨時會討論。
民政局今年編列各區公所辦理里鄰活動經費2.48億餘元,審查會討論時,認為市府改革資源的分配使用,將每名議員建議款中補助社團活動的800萬元,限制補助設施設備,民進黨議員周雅玲說,改革、改變不能只做一半,要全面性的改革,不可以選擇性改革;審查會決議刪除補助公所里鄰活動經費。
林金結在聯席大會中提出恢復2.48億元動議,但議員看法分歧;議員白珮茹說,活動經費若要恢復,應作為競爭型預算,由各里長提計畫,民政局組成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再補助;若只是為選舉綁樁,招待樁腳免費、無償的吃喝活動,對沒有參與的里民不公平,應該要刪除。
國民黨議員陳儀君附議白珮茹,認為應該有更多公民參與決定里鄰活動費的使用,不是由里長或議員來決定,就像是參與式預算;最後因會議時間結束,該筆預算延至年後2月14日召開的臨時會討論。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40條,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3個月內未完成審議,市府可就未審議完成部分,報請行政院邀集有關機關,在1個月內協商決定;逾期未決定者,由行政院逕為決定。新北市最晚一次完成預算審查,是2016年總預算遲至當年3月14日才完成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