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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打臉北高行法官 黨產委員:驗證法官表現弔詭

台北高等行法院11月5日裁定,於司法院大法官對黨產條例釋憲前,停止婦聯會告黨產會案件之訴訟程序;裁定法官為審判長法官陳金圍、法官畢乃俊、法官陳心弘3人;最高行政法院昨日裁定,北高行原停審裁定廢棄。(資料照)

台北高等行法院11月5日裁定,於司法院大法官對黨產條例釋憲前,停止婦聯會告黨產會案件之訴訟程序;裁定法官為審判長法官陳金圍、法官畢乃俊、法官陳心弘3人;最高行政法院昨日裁定,北高行原停審裁定廢棄。(資料照)

2018/12/25 16:37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最高行政法院昨日裁定,婦聯會國民黨附隨組織案因北高行承審法官未聲請釋憲,而是以另案事件有聲請釋憲作為停審理由,北高行原停審裁定廢棄,最高行再度打臉北高行。對此,黨產會委員表示,再次驗證北高行與若干法官們,在審理黨產案件上表現相當弔詭。

據了解,黨產會今年2月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5日裁定,因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在大法官釋憲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

黨產會委員表示,上次北高行陳金圍、畢乃俊、陳心弘3位法官,連釋憲聲請書都不寫,就要婦聯會案停止訴訟程序,但法律要件根本不能這樣,要自己提出違憲的確信。

委員提及,最高行政法院昨日認定,因北高行承審法官未聲請釋憲,而是以另案事件有聲請釋憲作為停審理由,將北高行原裁定廢棄。

有趣的是,黨產會更發現其中一名北高行法官陳心弘,他曾在2015年10月15日參加的「健全稅法不二法門-保護納稅人權利」座談會,當天會中共同討論學者,有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黃俊杰、律師劉昌坪。

據指出,黃俊杰曾在2017年10月黨產會救國團聽證會上,擔任救國團所邀請的聽證學者,劉昌坪則為救國團所聘請的律師之一。

台北高等行法院11月5日裁定,於司法院大法官對黨產條例釋憲前,停止婦聯會告黨產會案件之訴訟程序;裁定法官為審判長法官陳金圍、法官畢乃俊、法官陳心弘3人;最高行政法院昨日裁定,北高行原停審裁定廢棄。(記者陳鈺馥翻攝)

台北高等行法院11月5日裁定,於司法院大法官對黨產條例釋憲前,停止婦聯會告黨產會案件之訴訟程序;裁定法官為審判長法官陳金圍、法官畢乃俊、法官陳心弘3人;最高行政法院昨日裁定,北高行原停審裁定廢棄。(記者陳鈺馥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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