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車禍過失致死判緩刑 韓國瑜下午將出面說明
2018/11/29 09: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韓國瑜曾於2004年在雲林西螺擦撞一輛無照超速的雙載重機,重機後座乘客送醫不治,法院判韓國瑜過失致死罪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韓國瑜今(29日)下午3時30分將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綜合媒體報導,韓國瑜在2004年1月3日晚間,駕車載著妻子李佳芬,在西螺新社路和興農西路口,擦撞一輛雙載重型機車,重機騎士沒有重機駕照,且當時時速達90公里,遠超過道路限速50公里,導致重機後座男子因顱內出血,送醫8天後不治身亡;法院認為韓國瑜未禮讓幹線道先行,依過失致死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此事在選前即有傳聞,選前之夜結束時韓陣營曾表示對此事不予回應;判決書曝光後,韓國瑜說「一切以法院判決為準」,下午3點半會在記者會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