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台獨」列組織章程入獄 政治受難者許曹德過世
2018/11/04 09:2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曾在1987年把「台灣應該獨立」列入組織章程而被判刑7年的台灣白色恐怖受難者、獨立運動參與者許曹德,昨天上午11時30分過世。他的同窗難友、前台北市議員江蓋世在臉書表示,「曹德兄,一路好走。」
江蓋世在臉書表示,許曹德家人說,他走得很安詳,靜靜的離去了。江也提到,30年前,許曹德、前國策顧問蔡有全、台語詩人陳明仁和他,分別關在土城同舍不同牢房,有次4個人「跳房」,擠在一間小小的牢房,促膝長談,那一幕30年前的畫面,我腦中倒帶,好清晰,就好像昨天才發生的事,「人雖離去,夢想留存。」
許曹德在1968年曾因「台灣青年團結促進會」案被依《懲治叛亂條例》2條3判刑8年入獄,1970年上訴時,又因發生黃文雄槍擊蔣經國事件,被改判10年,1972年被送至綠島,1975年,因蔣介石逝世,許曹德獲特赦出獄,隨後從事出版社事業。
1987年許曹德又因在「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大會,主張把「台灣應該獨立」列入組織章程,和蔡有全成為解嚴後第一起依叛亂罪被捕的人。出獄後許曹德恢復商人身分,1993年曾代表民進黨投入新店市長補選,最後不敵國民黨鐵票敗選。
許曹德一生把「台灣獨立」作為奮鬥目標,他堅持一生的理念,為台灣獨立奮鬥,即使2度入獄也不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