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判刑2年須入獄 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林益世每週都準時向鳳崗派出所報到。(記者陳文嬋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確定將入監服刑,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轄區高市鳳山警分局表示,林益世依規定每週都要到鳳崗派出所報到,目前都有準時報到,一旦未依規定報到,會立即通報檢方處理。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收賄6300萬元,高院二審判刑13年半,最高法院今評議後部分駁回、部分發回更審,林益世財產來源不明罪確定判刑2年,貪污罪方面則因犯罪事實仍有待釐清,發回高院更審,林益世因財產不明罪即將入獄2年,最高法院已通知最高檢察署啟動防逃機制。
轄區高市鳳山警分局表示,林益世依規定每週都要到鳳崗派出所報到,目前為止都有準時報到,最近一次是本週一上午9時50分,他還跟警方點頭、打招呼,警方將配合檢方指示,一旦未依規定報到,會立即通報檢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