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爆「段立委」施壓 工業用石膏變合法添加物
新北檢檢察官黃孟珊在臉書上直指經「段立委」努力,工業用石膏已變台灣合法食品添加物,認為段「沒資格再成為民代!」也對食藥署的妥協感到痛心與無奈。(擷取自黃孟珊臉書)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盧佳食品」去年11月爆發使用工業用石膏製作豆花,新北地檢署追查上游永昌化工涉案,向法院聲押負責人周德永獲准。新北檢檢察官黃孟珊今在臉書PO文,疑影射立委段宜康,於偵辦案件時「施壓」,要求釋放被告,並痛批俗稱工業用石膏的「無水石膏」,經「段立委」努力,已變台灣合法食品添加物,認為段「沒資格再成為民代!」也對食藥署的妥協感到痛心與無奈。
對此,黃孟珊今說,臉書為個人情緒抒發,不願多做回應。新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馮成表示,該案件檢察官已依事證提起公訴,案件目前法院審理中,一切依法行政;臉書為檢察官個人意見,新北檢不做評論。因引發外界關注,該文PO出五小時後,黃孟珊即將臉書內容刪除。
段宜康剛在臉書PO文回應,「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對我的指控,非常嚴厲而聳動。所以不但媒體紛紛追問,而且國民黨網軍、各黨部、蔡正元都如獲至寶,立即分享呼應。不知黃檢察官為什麼後來把貼文移除?但她的離譜言行,除了傷害我的名譽,也毀損檢察機關的形象。」下週他對黃孟珊、蔡正元、國民黨提告!
段宜康辦公室引用CODEX及歐盟標準解釋,不管是二水硫酸鈣(CaSO4·2H2O)或無水硫酸鈣(CaSO4),都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只是國內過去無人申請無水硫酸鈣,就予以漏列。是否可以食用,要看其純度、內容物是否符合標準,只要符合,都可以作為食品添加物。當初在接獲陳情,發現國內標準有此缺漏後,食藥署也表示會依國際標準,將無水硫酸鈣增列進去。
蔡正元今在臉書分享黃孟珊PO臉書文並說,「本版臉書轉載黄孟珊檢察官的臉書貼文,批評一位可恥的段姓立委,馬上就有人受不了去臉書告狀,或去法務部施壓,讓該貼文莫名其妙消失,這麽好的貼文,怎麽能不分享呢?」
黃孟珊在臉書表示,用於模型、面膜等商品的無水石膏在鍛燒過程,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所以我們才比照美國、歐盟的標準,在「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暨規格標準」只表列食用石膏,「但某立委為了替大老闆解套,經過一年的奔走及不斷向食藥署施壓,成功讓『無水石膏』納入規格標準中(比照中國大陸),身為承辦檢察官真的感到痛心及無奈!」
黃孟珊說,該名立委在她偵辦該案過程中,就透過備詢法務部機會,向基層檢察官施壓,提出偵辦「10大質疑」,但重點是要求「馬上釋放被告」,她抨擊,段立委身為民代,為維護某些財團或大老闆的利益,而犧牲市井小老百姓的健康,「沒資格再成為民代!」
黃孟珊感慨表示,「無水石膏」既然「有害健康之虞」就不該開放,否則台灣永遠擺脫不了「洗腎王國」稱號!
立委段宜康在臉書PO文回應,「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傷害我的名譽,也毀損檢察機關的形象」。(擷取自段宜康臉書)
蔡正元在臉書分享檢察官黃孟珊臉書文,「本版臉書轉載黄孟珊臉書貼文,批評一位可恥的段姓立委,馬上就有人受不了去臉書告狀,或去法務部施壓,讓該貼文莫名其妙消失。」(擷取自蔡正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