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買早餐聊選舉挨罰 保訓會打臉警分局要求撤銷
2015/05/29 21:50
〔記者黃欣柏/台南報導〕台南市1名曾姓員警,去年大選前遭民眾檢舉,執勤時間穿著制服到早餐店購餐,還跟店員談論里長選情,事後所屬分局要求懲處,但案件送到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訓會)審理後卻遭「打臉」,保訓會以分局提出的查證資料不確實為由,要求撤銷懲處案。
去年11月9日,曾員擔服清晨4點到6點的巡邏勤務,勤務中他曾繞到早餐店買早餐,結果遭民眾檢舉「穿制服跟店員聊政治」,隔天其所屬的台南市第一分局約談曾員,表示將對他處以兩支申誡及調離現職處分,希望曾顧及警察形象,配合懲處。
當時曾員強調,自己只是在店員提到里長選情時,回答對方「投給屬意的候選人就對了」,且並非是執勤當天,而是另一天下班著便服所為,應沒有行政中立的問題,不過分局仍執意懲處。
由於分局、市警局都維持懲處決議,曾員只好再向保訓會提出申訴,結果保訓會推翻分局決定,認為早餐店店員的說法與第一分局所述不符,分局的調查結果有矛盾之處,無法使人確信曾員有違反行政中立之實,「申誡二次之懲處,難謂適法」,應予撤銷。
保訓會的報告中指出,依據相關調查結果,被指跟曾員聊政治的早餐店店員,9日清晨5時許並不在店內,稱曾員當時跟該店員談選舉顯然不合理,而第一分局對此也無法提出其他證據,懲處顯然有違獎懲規則。
依照規定,保訓會做出的決議即是最終定案,雙方也不得再對此案提出申訴,對於這個結果,曾妻表示「保訓會的報告很精彩」,更諷這份報告根本是狠狠打了警局的臉,她認為這反映出警界「打自己人給外人看」的陋習,希望未來警界高層對於檢舉的處置能更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