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辦公布彭與業者通聯記錄 證明非自導自演
彭盛韶公布與兩位徵信業者往來簡訊等通聯資料,就柯辦竊聽事件進行說明。(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涂鉅旻、蔡亞樺/台北報導〕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政策辦公室疑被竊聽案,遭對手質疑柯營自導自演。柯營昨日召開記者會大動作自清,遭列被告的政策部員工彭盛韶現身闢謠,公布他和吳姓徵信業者的簡訊通聯紀錄。彭強調,他原不認識吳、林兩徵信業者,只有事發前後曾和吳用簡訊聯繫,至於涉嫌裝竊聽線材的林姓業者,彭說,他從未和林聯繫,「新聞出來前,我連他姓林都不知道!」
台北地檢署本月廿一日約談吳姓、林姓徵信業者,同時當天深夜向彭盛韶聯繫,要彭以證人身分出庭。彭當天因工作疲憊,加上連絡不上律師,隔日上午才到北檢說明。但北檢要彭先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做筆錄,下午才回到北檢應訊。沒想到彭訊後遭檢方改列被告逮捕,諭知三萬元交保,彭因自認清白拒保抗議,檢方才改無保請回,但彭仍是被告身分,限制住居。
彭盛韶強調自己清白,還不解地說,他廿二日上午去大安分局做筆錄還是證人身分,沒想到下午兩點到北檢應訊,卻被檢方列為被告,「我整個傻眼」。
彭盛韶在柯營總幹事姚立明、發言人簡余晏、委任律師袁秀慧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公布他與吳姓業者從本月三日下午至七日上午的簡訊內容。
彭︰未提「柯文哲辦公室」等字眼
彭盛韶說,第一次與業者通訊在本月三日,先前《聯合報》報導十月底找業者「是捏造的」。據通聯紀錄顯示,彭在十一月三日下午三點卅八分和吳聯繫,告知吳隔天晚間十點,到建國南路二段二○一號九樓見面,但彭未提及「柯文哲辦公室」等相關字眼。這部分也和先前《聯合報》揭露的訊息內容有出入。
柯辦竊聽案爆發後,彭盛韶和吳姓業者仍有透過簡訊聯繫,兩人最後一次聯繫是十一月七日上午。彭盛韶昨說,找到竊聽線材後,吳姓業者還以為他去偵測的是一般公司或鄰居糾紛,並未意識到是柯辦,吳甚至和彭說:「這是小事,不必報警,警察不會理你們的。」徵信業者可能在新聞出來後,才知道他們處理的案子是柯文哲辦公室,也許是因為這樣,業者才掉以輕心,自行安裝「老鼠尾」。
整理檢測過程與時間點 竟被疑串證
由於柯辦和都更公司共用,彭盛韶說,他還把辦公室內和柯有關的物品全收起來。
值得注意的事,根據彭盛韶與吳姓徵信業者的簡訊內容,在十一月六日下午六點,彭盛韶將當天檢測過程與時間點,用數百字詳細整理,並傳簡訊給吳姓業者,被質疑串證。
彭昨駁斥說,他是希望業者能出來作證,但同時保護他們不要曝光,如果業者可實話實說,那他就可以提供完整證據給檢方調查,避免給檢方的資訊有誤,也許這樣業者就不用被傳喚。彭說,他也怕業者在應訊時亂講,才和他們確認事發經過的流程。他坦承此舉是為了「自保」。
通聯記錄全文:(甲方為彭盛韶,乙方為徵信業者)
11月3日 週一 下午3:38
甲:吳經理你好,請問有機器嗎?感恩
11月3日 周一 下午8:15
乙:請問明天晚上確定嗎.機器已備妥,請告知地點及時間
甲:建國南路二段201號9樓 明晚10點,感恩
乙:到地點後電話通知,謝謝
甲:謝謝,麻煩囉
11月4日 週二 下午9:36
乙:我以到:現在可處理嗎
11月5日 週三 上午8:43
甲:吳大哥您好,我想拜託您兩件事,麻煩查我的手機通聯,跟你們徵信社通話的時間及你們測試時發話的時間?緊急,麻煩,預算不拘。
乙:跟錢無關啦、阿扁時代我就做過黨的事情詹律師還是黨律師團
甲:感動,麻煩了
乙:你手機通聯不需花錢去所屬電信伸請即可
乙:別害我就好
乙:害到自己人大事不妙
甲:絕對不會
甲:感謝你們幫了大忙
乙:有其它事需要處理在找我
乙:若我依你所說只查會議室,那結果就不同還好仔細一點沒錯
甲:真強
乙:裝機的人會帶手套
乙:你會白忙一場還被笑
甲:你們那邊等下我拜託立委處理
甲:我只在意這個,十分抱歉
乙:所以查指紋只不過說說罷了,別曝露後續比較有利
甲:了解,您老江湖
乙:大家努力
甲:大哥您匯款帳號來一下,想再多幫點什麼
乙:錢花在刀口上
甲:議員跟立委都想感謝你們,但我沒透露資訊,總之感謝!
乙:選舉要花很多錢省點花,需要什麼先說我看需不需要花
甲:感謝
11月6日 週四 下午12:26
乙:新聞太大了,你處理好沒
甲:已告知總監,請其協助這塊
乙:裝機手法ㄗㄨ
乙:粗糙
甲:我們一定盡力
甲:謝謝你們
乙:加油
11月6日 週四 下午2:59
甲:大哥好,目前此案進入檢調程序,我跟你們都極有可能被傳,只要被傳,我們都將派律師陪同確保你們身份保密,而我們身份都是證人,協助檢調釐清過程,請別擔心!!
乙:那我們不是惹麻煩上身,以後如何在與客戶往,這種損失是無形的,若能說你發現的不就好了。
乙:我也知道是證,那也是麻煩
乙:證人
甲:絕對盡力保護你們身份!
乙:沒人這樣處理事情的。
乙:盡力但不保證嗎
乙:以前詹律師我們配合都很好
甲:我保證,如果警方檢調無法完全保證保密您們身份,我也不會透露給他們。
乙:你還太嫩我被出賣過
甲:我是正義的人!
乙:難道我不是
甲:絕對保證保密(講一百遍)
甲:你是,謝謝
乙:我看我公司準備收一收
甲:放心啦!
甲:謝謝
乙:知道拉
甲:好啦
乙:柯兄戰況很穩定
甲:對啊
乙:所以大家要穩住
甲:好
11月6日週四 下午6:44
甲:大哥,我希望由我跟警方交代清楚當天流程就好,如果我交代夠清楚,或許就不用再麻煩你們出面。我如實描述當天情形,如有錯誤麻煩修正。
我在11/3號(一),透過律師介紹安檢專業人員聯絡方式,便打電話聯絡,報告我們的需求。安檢人員說機器部分要確定ready才能來協助。我在當日下午3:38發簡訊詢問機器是否備妥,後來我們在四點時通電話,確認目前無機器,要等。
安檢人員在11/3號(一)晚上八點時確認將有機器,是否於明天(11/4、二)進行安全檢驗,並詢問辦公室地點。於是我回傳地址。
11/4號(二)晚上9:36安檢人員到現場,但因我正在進行座談會,因此仍在約十點時才碰面。開始安全檢測後,我們先在辦公室進行徒手找尋,他的另一同事幫忙協助調查機房。約莫半個鐘頭後,他的同事說三樓有竊聽線路,我們便一同前往,確認三樓竊聽線路是連到九樓電話後,我們再針對九樓做無線偵測,偵測後無異狀。
結束解散後,我跟辦公室上級報告,上級希望有錄影佐證,於是我在11:08又請安檢人員回到現場,針對竊聽線路再做測試。11:18測試錄影後就解散。
甲:請大哥您協助看內容是否交代屬實及清楚
乙:實話實說,可以不說機器這名詞嗎
甲:喔喔,好喔,啊內容ok齁?
乙:簡單陳述即可,11月4日安檢發現,,,,,說真的你怎
乙:麼說都會牽連到我們
乙:我真的始不上力
甲:Sorry....(跪)
乙:想幫又害到同行者這也是道義
甲:我這內容剛剛是看所有紀錄跟內容寫成,照這樣完整陳述,希望不波及。
乙:我無法跟別人交,只要不出面都好
甲:好的,努力!
乙:同行者會牽連我無法交代且貫利是做完互不牽絆
甲:是
乙:拜託了
甲:好的
甲:確認一件小事,您們今天沒被傳吧!
甲:有嗎?大哥?
乙:沒
甲:好!
乙:我不在台北市
甲:好!
乙:傳會告訴你
甲:希望不會
乙:說錯不在台灣
甲:XD 好
乙:多用心拉票
甲:好!
乙:去幫忙的 人是死忠的,他無所謂但家人會擔心所以才說不能出面
甲:沒問題!謝謝你們
乙:只前就說別害到自己人
乙:謝謝
甲:是
11月7日 週五 上午9:50
甲:大哥,檢調傳祝姓電信業者,說沒看到三樓音源線、木板門,這可能嗎?
甲:11/4號當天
乙:我怕烏龍一場有可能是錄公司
乙:他有沒有看到我不敢確認
乙:如果沒看到那等於還沒開始錄或剛開始
乙:你們最好小心先問公司人,有無作這事要不又打到自己很傷
乙:我想檢調以查出所以電信業說他很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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