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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光遠辱金、馬特殊性關係 一審宣判無罪

馮本月3日自動報到入監服刑。(圖由馮光遠競選辦公室提供)

馮本月3日自動報到入監服刑。(圖由馮光遠競選辦公室提供)

2014/10/08 14:4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最新宣判!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多次在部落格中批評前駐美代表、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沒有專業才能與外交背景,卻能靠著與總統馬英九的「特殊性關係」,接掌駐美代表與國安會要職,批評金是「蠢材、賤貨、下三爛」,金溥聰自訴控告馮光遠加重誹謗、公然侮辱,台北地院今天下午2點20分宣判馮光遠無罪。可上訴。

馮光遠目前尚在台北監獄執行20天拘役刑期,今未到庭聽判。馮因批評「夢想家」音樂劇2個晚上就燒掉2億3千萬元,直批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人渣公務員」,高等法院日前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20天確定,馮光遠拒絕易科罰金2萬元,本月3日自動報到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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