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徵收公設保留地 市府擬部分解編
御花園夜市是學校用地,未來有機會解編。(記者邱奕統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多達一八九五公頃、市價高達三兆元,由於徵地作業繁複冗長,不少地主抱怨「寸土寸金竟放著長草」;市府表示將專案檢討,公園、綠地、停車場用地仍傾向保留,學校、市場、機關用地會考慮解編,如沒必要保留,將透過市地重劃讓民眾換回五成建地,預估一○八年底可以完成相關都市計畫作業。
公園、綠地、停車場用地保留
市府都市發展局長李憲明表示,民眾對於公園、綠地、停車場用地需求殷切,需求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因此上述用地仍傾向保留,但可以斟酌調整位置,上述三者的用地面積不會減少;至於學校、市場、機關用地,因為少子化、民眾消費習慣變更等因素,未來可以檢討解編。
李憲明說,市府將透過市地重劃方式,儘量還地於民,例如,機關用地要解編,機關用地旁剛好有停車場用地,市府會透過市地重劃,讓機關用地變成住宅區,市府仍可取得停車場用地及部分公共地,民眾可拿回五成的建地。
他表示,未來解編的土地,會透過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讓地主將原本的學校、市場、機關用地換回建地,地主可取得原土地面積的五成,至於其他的土地作為公設用地及抵費地。
李憲明說,市府已籌組跨局處推動工作小組,主管單位針對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將全面檢討,如果確定繼續保留,後續將儘速取得土地,不會再放著土地不去利用。
至於重劃土地,將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希望在一○八年底完成相關都市計畫作業,再送到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