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管甲、乙種建地》千件建案無搭排許可 水利會限期封管
2015/05/28 08:00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農田水利會公告全面禁止搭排申請,並首度將非都市計畫區甲、乙種建地納管;水利會表示,宜縣甲、乙種建地的建案,有近千件未申請搭排許可,擅自將污廢水排入灌排溝渠,造成環境污染,六月三十日前未改善將強制封管。
依據農舍興建辦法,建物附近若無區域排水系統,須利用灌排設施,須取得水利會搭排許可,才能申請建照;宜蘭農田水利會公告全面禁止搭排申請,並將非都市計畫區甲、乙種建地納管。公告指出,內政部曾函「非都市計畫區甲、乙種建地,須排入水利會所屬灌排系統,須取得水利會同意文件」。
所謂「甲建」是指農業區建築用地、「乙建」是鄉村區建築用地;宜蘭農田水利會指出,宜縣有近千件甲、乙種建地建案未申請搭排許可,六月底前未提出改善計畫並申辦補正,水利會將強制封管。
另,水利會公告全面禁止「搭排許可」新案申請,包括甲建、乙建,引起民眾疑慮。縣府表示,甲建與乙建非屬農地,不適用農舍興建辦法,申請建照無須檢附搭排許可證明,不影響建照核發,內政部函釋是稱,若要排入水利會灌排系統,須取得水利會同意,這是後端管理問題,並不是說「要有搭排許可才可申請建照」,兩件事並不衝突。
縣府指出,甲、乙建物搭排,若須用到水利會排水設施,由起造人自行協調處理,縣府樂見水利會對水質把關。不過,水利會建議縣府,應比照農舍要求甲、乙建取得搭排許可,才能申請建照;縣府認為,建築法等相關法令無此規定,只能依法辦理無法設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