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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便宜行事 媒體監督有責

2014/08/29 08:00

記者傅潮標/特稿

泰雅文物館如果啟用,除了成為展示泰雅族原住民文化之美的櫥窗,也將是警惕人心的標記,即很多事無法隻手遮天,公務員不能便宜行事。因為它記錄了縣府身為發照機關,卻知法犯法,無照興建大型公共設施的荒謬行徑,要不是有議員揭發此事,全民可能被蒙在鼓裏。

發展泰安溫泉區觀光、照顧原住民,誰不支持,但建設必須合法。此案從去年五月被揭發到現在已一年三個月,縣府以屬於程序違建,非實質違建為由申請補發建照,讓泰雅文物館就地合法,但使用執照都還沒申請出來,就已迫不及待,透過夾報昭告鄉親十月十日即將開幕。

此案還被質疑圖利特定業者,連檢調單位都調閱原民處資料,介入偵辦,黃見德是泰雅族原住民菁英,擔任過兩屆泰安鄉長,對家鄉這項重大建設提出批判,難道只因縣長不愛聽,媒體報導就被懷疑「居心用意為何」﹖

連日來本報針對縣府負債創新高、三義工商綜合區跳票、工友人事挨批浮濫以及縣長出國頻繁等議題報導、評論,試問苗栗鄉親,哪件不是攸關民脂民膏,又有哪件不是可受公評﹖是否如縣長指控「偏頗及扭曲事實」,縣民自有公斷。

縣政建設的成果,本報一樣報導,因為縣民有知的權利。但不能期待媒體只能當喜鵲歌功頌德,淪為縣府的傳聲筒。有胸襟、氣度與格局的政治人物,將媒體視為善盡言責諍友,會察納雅言,有則改之,無則嘉勉,不是老想箝制媒體,更不會動輒興訟恫嚇。

因不滿劉政鴻強拆大埔四戶,在臉書上合成劉政鴻靈堂kuso照挨告的公民記者傅東森,獲判無罪定讞,引用他的一段話「台灣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沒有消失,對於當權者批判沒有紅線,鄭南榕的生命沒有白白犧牲,台灣司法捍衛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依然存在」,送給劉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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