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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08:00
彰化縣政府的土地所以會位於台中市,要追溯到民國36年大台中州時代的州產劃分所得,這些土地,縣府長期承租給農民耕作或荒廢,近年來經過台中港特定區市地重劃後,縣府獲分回21.7公頃,並從民國100年起決定賣地,經送縣議會審議通過,並獲內政部同意處分,但期限5年,也就是必須在民國105年4月前處分完畢,屆時若無法賣掉就不能再賣。
21.7公頃土地,縣府目前已賣出10.7公頃,接近一半了,得款41億元,其中,趙藤雄的遠雄集團也花了15億7000萬元標得約4公頃土地,準備蓋住宅,所有的賣地收入扣掉各種土地稅、承租農民的補償費及標售成本,約可挹注縣庫26億元。
相對於這項收入,在負債方面,縣府目前1年以上的長期債務約159億元,1年以下的短期債務約48億元,合計債務約207億元,而彰化縣今年總預算和追加減預算及歲出保留款合計約507億元,依舉債上限50%計算,最多約可舉債253億元,目前縣府舉債是還未達舉債上限,不過,商業週刊之前曾評論彰化縣府財政處於「重度昏迷」階段。(記者吳為恭)